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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款美国婴儿食品重金属严重超标?
多款美国婴儿食品重金属严重超标?
近日,有新闻报道称,“多款美国婴儿食品重金属严重超标……将对婴幼儿的大脑造成不可逆损伤。”


2021年2月4日,美国众议院经济和消费者政策委员会下属的一个小组的确发布了一份报告,指出婴幼儿食品被“危险水平的砷、铅、镉、汞”所污染,并对此提出了一些建议。

婴儿食品的安全,从来都是家长最关心的。重金属污染,对大脑造成不可逆损伤——这样的关键词,也让人不禁心惊肉跳。婴儿食品真的大规模出问题了吗?这份报告到底说了什么?报告里的建议,真能解决问题吗?

那份委员会报告说了什么?

在那份报告中,众议院的那个委员会要求美国主要的7个婴幼儿食品制造商提供产品的重金属检测数据,包括生产所用原料的内部测试数据。结果,有四个品牌商(Nurture, Beech-Nut, Hain, and Gerber)提供了数据,而另外三家(Walmart, Campbell, and Sprout Organic Foods)则拒绝配合。

在美国,除了米粉类婴儿辅食中有一个“无机砷不超过100 ppb”(ppb, parts-per-billion, 即10−9 )的标准之外,对于其他产品、其他重金属,并没有特定的限量标准。

也就是说,婴幼儿食品,跟其他食品一样,通过常规的食品安全规范来保障安全。这个“常规的食品安全规范”,包括对于原料的品质控制、对于加工工艺以及操作的规范。

基于这样的法规要求和行业常规,这些婴幼儿食品制造商表示:他们的产品中这些金属的含量是安全的,他们已经在努力采取各种办法来减少这些金属的存在。

而这份委员会的报告认为,FDA和EPA对于饮用水的重金属限量为:无机砷10 ppb、铅5 ppb、镉5 ppb、汞2 ppb,而这些婴幼儿食品中的重金属含量远远高于这些限量,甚至有些原料中的无机砷是该标准的91倍,有些原料的铅含量是该标准的177倍,镉含量最高的是该标准的69倍,汞也有高达该标准5倍的。

最后,该委员会对FDA、生产商和家长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几条建议。


在这份报告中,实际上有很业余的地方。

比如,把原料、食品和水的限量标准混为一谈。

食物中的重金属是污染物,人体不需要,摄入后代谢很慢,容易累积而危害健康。所以,“理想的摄入量”是0。但是,它们是在食物原料中无法避免的天然存在,所以我们只能期望其含量“尽可能低”。

但是在不同种类的食物原料中,重金属的天然含量不同、该种食物的摄入量不同,所以对于“总摄入量”的影响也不同。

比如水,其中的重金属含量普遍较低,而我们每天的摄入量很大(平均2公斤),所以有必要、也完全能够,把饮用水的重金属含量设置到很低。

但是,有的食物中重金属的水平是水的几十倍甚至更高。比如,水稻具有富集砷和镉的能力,鱼类具有富集汞的能力,如果用水的重金属标准去要求它们,就意味着几乎所有的大米和水产品都“重金属超标”而不能吃了。

国际食品法典以及各国食品监管机构,都是针对各类食物原料设定“合理”的重金属含量标准——这个“合理”,既要保证“在通常的摄入量下,能够尽可能保护公众健康”,又要保证“食物的生产供应能够得到有效保障”。

一个典型的例子是大米中的镉,国际上的一般标准是不超过400 ppb,其实在这份报告中的所有检测数值都不超过这个限量。

而中国,考虑到中国人很多以大米为主食,摄入量较大,所以制定了更为严格的标准——200 ppb。

这个限量,使得前些年湖南江西等地的大米大约有10%“重金属超标”。但是,这个“浪费”是中国社会能够承担的,在与“公众健康”的权衡中,也就牺牲了这部分大米(以及相应的稻田)。

如果我们希望“更严的标准”,比如把标准定为100 ppb,那么必然会导致更多的大米不能食用,导致的食物短缺我们可能就难以承受了。但是,水稻之外的其他谷物类粮食,富集镉的能力没有那么强,把限量定为100 ppb,就是合适的。

如果按照中国的大米镉标准,那个报告中就会有一部分原料是不合格的。


中国人很多以大米为主食,摄入量较大,

所以制定了更严格的标准,镉的限量更低 | 图虫

在这份报告中,很多重金属含量“超高”的原料是调料或者维生素。因为这些原料本身的特点以及在食物中的食用量,允许的重金属限量会大大高于粮食原料。因为用量非常低,所以带入的量很少。如果要求它们中的含量跟粮食一样——且不说技术上能否实现,便是能生产成本也会高得惊人。而这些“没有必要付出的成本”,最终同样是要消费者来承担的。

总之,报告提到的婴儿食品“重金属严重超标”,实际上指的是和饮用水标准对比,而这种对比并不合理。就目前已知的信息看,这种“超标”,并不会造成“不可逆的大脑损伤”。已经给自家宝宝吃过相关产品的家长,可以稍微松口气。

重金属污染是食物的安全隐患之一。不管是消费者、监管机构还是生产商,都会希望它们的含量尽可能低。在这点上,全社会的目标是一致的。

在这份报告中,该委员会提出了几条建议。这些“会受到公众欢迎”的建议是不是靠谱呢?下面分别来说:

强制检测:

在食品的加工过程中,重金属不会产生也不会消失,都是来源于原料,所以常规操作是:确保原料中的重金属合格,也就不需要再对终产品进行检测。这份报告中宣称“食品行业清楚在经过加工之后会增加”,不知道来源于何处——这,是违背物质守恒定律的。

在这份报告提到的几家生产商中,只有一家会额外检测终产品的重金属。而报告中则建议FDA强制要求企业对终产品进行重金属检测。这种“没有必要的操作”当然也不会有什么安全害处,只是额外地增加操作成本。

强制标注重金属含量:

报告中建议FDA强制要求食品企业在标签上标注出重金属含量。

这个建议看起来“很好”,但可操作性很低。

营养成分表之所以可以提前印好,是因为营养标签要求的指标在生产中较为稳定,在允许的误差范围内能够实现“提前确定”。

食物原料中的重金属含量波动非常大——这也就意味着,要获得准确的含量值,就需要对每批产品进行检测。而在生产中,标签都是提前印好的。要想每批生产完成之后,先进行重金属检测、再打印标签制作包装,整个生产方式都得重新设计,而且成本会急剧增加。

现在的通行做法是:保证每种原料的重金属含量合格,从而确认终产品的重金属含量是合格的,也就不再进行检测和标注——至于实际值比“最高限量”低多少,就没有必要去关心了。

生产商逐渐替代“高重金属”的原料:

这是一个“合理”的建议,但实际操作起来会是正确的废话。

重金属含量只是食物的一个方面,不同食物的区别,不仅仅在重金属含量上。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增加食物的多样性,对于婴幼儿的发育是很有意义的。有些所谓“高重金属”的原料,比如大米和海产品,本身也是多样化饮食中应该具有的方面。

而至于那些“重金属含量很高”的调味料与维生素等,因为用量很小,对重金属摄入总量的影响很小,而对于食物的意义却又不可或缺的价值。

设定婴幼儿专门标准:

要求FDA对婴幼儿食品设定专门的标准,这个建议有一定的意义。考虑到婴幼儿更容易受到伤害,所以设定更严的标准是有必要的。

事实上,中国就对不同类型的婴幼儿食品,分别设定了各种重金属以及其他污染物的标准。

父母主动选择:

建议父母避免含有“高重金属原料”的食品。这条的实现基础是前面几条——而正如前面的讨论,其中有些建议并不靠谱。基于几条的建议也就只是“屠龙之技”。


要求FDA对婴幼儿食品设定专门的标准,这个建议有一定的意义,但报告提到的其他几个建议都不太靠谱 | 图虫

不管是成年人还是婴幼儿,食物中的重金属都是一个应该努力去降低的“风险因素”。它们的大量摄入和积累,会对大脑以及其他器官造成伤害。但是,任何进一步降低它们的措施,都需要考虑可行性以及对社会的整体影响。

FDA的态度是,这些婴儿食品中发现的重金属水平,会有多大程度的潜在危害尚不清楚——而他们,已经为一些食品中砷铅的含量设定了自愿性指导。言下之意就是:这事儿怎么搞我们是专业的,而且我们已经在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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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新闻报道称,“多款美国婴儿食品重金属严重超标……将对婴幼儿的大脑造成不可逆损伤。”


2021年2月4日,美国众议院经济和消费者政策委员会下属的一个小组的确发布了一份报告,指出婴幼儿食品被“危险水平的砷、铅、镉、汞”所污染,并对此提出了一些建议。

婴儿食品的安全,从来都是家长最关心的。重金属污染,对大脑造成不可逆损伤——这样的关键词,也让人不禁心惊肉跳。婴儿食品真的大规模出问题了吗?这份报告到底说了什么?报告里的建议,真能解决问题吗?

那份委员会报告说了什么?

在那份报告中,众议院的那个委员会要求美国主要的7个婴幼儿食品制造商提供产品的重金属检测数据,包括生产所用原料的内部测试数据。结果,有四个品牌商(Nurture, Beech-Nut, Hain, and Gerber)提供了数据,而另外三家(Walmart, Campbell, and Sprout Organic Foods)则拒绝配合。

在美国,除了米粉类婴儿辅食中有一个“无机砷不超过100 ppb”(ppb, parts-per-billion, 即10−9 )的标准之外,对于其他产品、其他重金属,并没有特定的限量标准。

也就是说,婴幼儿食品,跟其他食品一样,通过常规的食品安全规范来保障安全。这个“常规的食品安全规范”,包括对于原料的品质控制、对于加工工艺以及操作的规范。

基于这样的法规要求和行业常规,这些婴幼儿食品制造商表示:他们的产品中这些金属的含量是安全的,他们已经在努力采取各种办法来减少这些金属的存在。

而这份委员会的报告认为,FDA和EPA对于饮用水的重金属限量为:无机砷10 ppb、铅5 ppb、镉5 ppb、汞2 ppb,而这些婴幼儿食品中的重金属含量远远高于这些限量,甚至有些原料中的无机砷是该标准的91倍,有些原料的铅含量是该标准的177倍,镉含量最高的是该标准的69倍,汞也有高达该标准5倍的。

最后,该委员会对FDA、生产商和家长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几条建议。


在这份报告中,实际上有很业余的地方。

比如,把原料、食品和水的限量标准混为一谈。

食物中的重金属是污染物,人体不需要,摄入后代谢很慢,容易累积而危害健康。所以,“理想的摄入量”是0。但是,它们是在食物原料中无法避免的天然存在,所以我们只能期望其含量“尽可能低”。

但是在不同种类的食物原料中,重金属的天然含量不同、该种食物的摄入量不同,所以对于“总摄入量”的影响也不同。

比如水,其中的重金属含量普遍较低,而我们每天的摄入量很大(平均2公斤),所以有必要、也完全能够,把饮用水的重金属含量设置到很低。

但是,有的食物中重金属的水平是水的几十倍甚至更高。比如,水稻具有富集砷和镉的能力,鱼类具有富集汞的能力,如果用水的重金属标准去要求它们,就意味着几乎所有的大米和水产品都“重金属超标”而不能吃了。

国际食品法典以及各国食品监管机构,都是针对各类食物原料设定“合理”的重金属含量标准——这个“合理”,既要保证“在通常的摄入量下,能够尽可能保护公众健康”,又要保证“食物的生产供应能够得到有效保障”。

一个典型的例子是大米中的镉,国际上的一般标准是不超过400 ppb,其实在这份报告中的所有检测数值都不超过这个限量。

而中国,考虑到中国人很多以大米为主食,摄入量较大,所以制定了更为严格的标准——200 ppb。

这个限量,使得前些年湖南江西等地的大米大约有10%“重金属超标”。但是,这个“浪费”是中国社会能够承担的,在与“公众健康”的权衡中,也就牺牲了这部分大米(以及相应的稻田)。

如果我们希望“更严的标准”,比如把标准定为100 ppb,那么必然会导致更多的大米不能食用,导致的食物短缺我们可能就难以承受了。但是,水稻之外的其他谷物类粮食,富集镉的能力没有那么强,把限量定为100 ppb,就是合适的。

如果按照中国的大米镉标准,那个报告中就会有一部分原料是不合格的。


中国人很多以大米为主食,摄入量较大,

所以制定了更严格的标准,镉的限量更低 | 图虫

在这份报告中,很多重金属含量“超高”的原料是调料或者维生素。因为这些原料本身的特点以及在食物中的食用量,允许的重金属限量会大大高于粮食原料。因为用量非常低,所以带入的量很少。如果要求它们中的含量跟粮食一样——且不说技术上能否实现,便是能生产成本也会高得惊人。而这些“没有必要付出的成本”,最终同样是要消费者来承担的。

总之,报告提到的婴儿食品“重金属严重超标”,实际上指的是和饮用水标准对比,而这种对比并不合理。就目前已知的信息看,这种“超标”,并不会造成“不可逆的大脑损伤”。已经给自家宝宝吃过相关产品的家长,可以稍微松口气。

重金属污染是食物的安全隐患之一。不管是消费者、监管机构还是生产商,都会希望它们的含量尽可能低。在这点上,全社会的目标是一致的。

在这份报告中,该委员会提出了几条建议。这些“会受到公众欢迎”的建议是不是靠谱呢?下面分别来说:

强制检测:

在食品的加工过程中,重金属不会产生也不会消失,都是来源于原料,所以常规操作是:确保原料中的重金属合格,也就不需要再对终产品进行检测。这份报告中宣称“食品行业清楚在经过加工之后会增加”,不知道来源于何处——这,是违背物质守恒定律的。

在这份报告提到的几家生产商中,只有一家会额外检测终产品的重金属。而报告中则建议FDA强制要求企业对终产品进行重金属检测。这种“没有必要的操作”当然也不会有什么安全害处,只是额外地增加操作成本。

强制标注重金属含量:

报告中建议FDA强制要求食品企业在标签上标注出重金属含量。

这个建议看起来“很好”,但可操作性很低。

营养成分表之所以可以提前印好,是因为营养标签要求的指标在生产中较为稳定,在允许的误差范围内能够实现“提前确定”。

食物原料中的重金属含量波动非常大——这也就意味着,要获得准确的含量值,就需要对每批产品进行检测。而在生产中,标签都是提前印好的。要想每批生产完成之后,先进行重金属检测、再打印标签制作包装,整个生产方式都得重新设计,而且成本会急剧增加。

现在的通行做法是:保证每种原料的重金属含量合格,从而确认终产品的重金属含量是合格的,也就不再进行检测和标注——至于实际值比“最高限量”低多少,就没有必要去关心了。

生产商逐渐替代“高重金属”的原料:

这是一个“合理”的建议,但实际操作起来会是正确的废话。

重金属含量只是食物的一个方面,不同食物的区别,不仅仅在重金属含量上。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增加食物的多样性,对于婴幼儿的发育是很有意义的。有些所谓“高重金属”的原料,比如大米和海产品,本身也是多样化饮食中应该具有的方面。

而至于那些“重金属含量很高”的调味料与维生素等,因为用量很小,对重金属摄入总量的影响很小,而对于食物的意义却又不可或缺的价值。

设定婴幼儿专门标准:

要求FDA对婴幼儿食品设定专门的标准,这个建议有一定的意义。考虑到婴幼儿更容易受到伤害,所以设定更严的标准是有必要的。

事实上,中国就对不同类型的婴幼儿食品,分别设定了各种重金属以及其他污染物的标准。

父母主动选择:

建议父母避免含有“高重金属原料”的食品。这条的实现基础是前面几条——而正如前面的讨论,其中有些建议并不靠谱。基于几条的建议也就只是“屠龙之技”。


要求FDA对婴幼儿食品设定专门的标准,这个建议有一定的意义,但报告提到的其他几个建议都不太靠谱 | 图虫

不管是成年人还是婴幼儿,食物中的重金属都是一个应该努力去降低的“风险因素”。它们的大量摄入和积累,会对大脑以及其他器官造成伤害。但是,任何进一步降低它们的措施,都需要考虑可行性以及对社会的整体影响。

FDA的态度是,这些婴儿食品中发现的重金属水平,会有多大程度的潜在危害尚不清楚——而他们,已经为一些食品中砷铅的含量设定了自愿性指导。言下之意就是:这事儿怎么搞我们是专业的,而且我们已经在努力。
国务院发布“水十条” 从水源地到水龙头,全管!
国务院发布“水十条”


  碧水清流,玩水嬉戏,这样的景象已成为一些人童年的记忆。取而代之的,是河湖黑臭、蓝藻频仍、鱼塘翻白。而一桩桩水污染事件更让人感受到水污染的切肤之痛。不仅如此,水已经成为制约不少地方发展的关键要素。拯救水环境,刻不容缓。

  16日,国务院正式发布《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水十条”),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水污染防治指明了方向和奋斗目标。

  排放远超环境容量,1995年来突发水环境事件1.1万起

  自“九五”开始,我国就集中力量对“三河三湖”等重点流域进行综合整治,“十一五”以来,大力推进污染减排,水环境保护取得积极成效。但是,我国水污染严重的状况仍未得到根本性遏制。

  “水环境质量差、水资源不合理开发挤占生态用水、水生态受损重、水环境隐患多,是水污染防治工作中面临的最大问题。”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饮用水水源保护处处长石效卷介绍,目前,我国工业、农业和生活污染排放负荷大,远超环境容量。高排放外加不合理的产业布局,导致突发环境事件频发。1995年以来,全国共发生1.1万起突发水环境事件,仅2014年环境保护部调度处理并上报的98起重大及敏感突发环境事件中,就有60起涉及水污染,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

  中国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副总工程师廖文根表示,我国人均水资源量少,时空分布严重不均。用水效率低下,水资源浪费严重。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为世界先进水平的2—3倍;局部水资源过度开发,超过水资源可再生能力。“海河、黄河、辽河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率分别高达106%、82%、76%,远远超过国际公认的40%的水资源开发生态警戒线。”此外,全国地下水超采区面积达23万平方公里,引发地面沉降、海水入侵等。

  “解决水环境问题,有很强的战略意义。”“水十条”主要起草人之一、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吴舜泽说,相继出台的“水十条”“大气十条”彰显了国家全面实施大气、水、土壤治理三大战略的决心和信心。

  目标设计更加贴合百姓感受,用常规治理措施不可能实现

  “水十条”确定的工作目标是:到2020年,全国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水生态环境状况有所好转。到2030年,力争全国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到本世纪中叶,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工作目标之外,还有主要指标,比如到2020年,七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到70%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全国地下水质量极差的比例控制在15%左右等。到2030年,全国七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比例总体达到75%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为95%左右。

  吴舜泽说,这些目标着眼百姓房前屋后、小沟小汊,聚焦千家万户的水缸子、水龙头,提出饮用水水源保护、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等具体指标,让水污染治理的效果更加贴合百姓感受。

  这些有时间表的目标,是不是符合实际,能不能顺利实现?

  “用常规治理措施不可能实现,而是要以真正重视、真正加压、真正投入才能达到的目标,必须努力。”江苏省环保厅副厅长柏仇勇表示,从单一的环境质量提升到生态改善再到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水十条”涉及的目标渐次递进,有很强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中国工程院院士、哈尔滨工业大学副校长任南琪非常高兴地看到消除城市水体的黑臭成为“水十条”的目标之一,他认为,这是百姓对水环境反映最为强烈的问题之一,但解决起来非常不易。“要想实现目标,必须将截污、治理、供水、排水乃至污水利用统筹考虑,做到对水的全生命周期的控制。”

  农业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所长任天志表达了自己的忧虑。流域治理、水生态改善、地下水质提高等目标,与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密切相关,但由于长期停留在保增产的理念上,化肥农药使用量过大的趋势很难在短期改变。“不仅要改变现有的污染状况,也要注意防范风险,对农业生产来说,的确有很大难度。”

  壮大产业效果明显,预计可拉动GDP增长约5.7万亿元

  当前,经济下行压力不小,在这样的时机出台,会不会带来消极影响?

  任南琪表示,“水十条”肯定会对产业经济带来影响,但这也是创造公平竞争环境的一个良好的条件。“对企业来说,新环保法实施已经带来良好的影响,企业治污的自觉性正在提升,企业的竞争优势也会在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上得以体现。”

  E20环境产业研究院院长傅涛表示,根据相关测算,到2020年,完成“水十条”相应目标需要投入资金约4万亿—5万亿元;其中近三年投入约为2万亿元,需各级地方政府投入约1.5万亿元。

  投入的增加并不仅仅是负担,也将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发展。“一般理解,治理污染要关停一些企业,可能会影响经济增长速度。但也应看到,实施意味着巨大的投资需求,可以拉动环境产业发展。”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秘书长骆建华说。

  吴舜泽告诉记者,实施“水十条”,预计可拉动GDP增长约5.7万亿元,累计增加非农就业约390万人,使服务业占GDP的比重增加2.3%,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多赢。另一方面,“水十条”的实施,将带动环保产业新增产值约1.9万亿元,其中直接购买环保产业产品和服务约1.4万亿元,环保产业将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政府监管、市场激励和公众参与有机结合,238条具体措施中90项为改革创新

  “水十条”提出了10条35款,共238项具体措施。相较以往有哪些不同,能否解决“九龙治水”等沉疴痼疾?

  吴舜泽解释,治理措施中,有136项是改进强化,有90项是改革创新,如对超标企业实施“红黄牌”管理,还有12项是研究探索性,比如研究建立国家环境监察专员制度等。所有措施坚持问题导向的方针,其中,65项是针对水环境质量改善的措施,有55项是修复保护水生态的措施,有48项是防范环境隐患的措施,还有70项综合措施。

  重要改革举措主要体现在12个方面的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包括健全自然资源用途管制制度、健全水节约集约使用制度,以及在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方面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实行生态补偿制度等等。

  以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为例,措施提出加快水价改革:2015年底前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2020年底前全面实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等多项内容。同时,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将深入推进,在严重缺水地区试行退地减水。

  这些改革举措中,发展环保市场、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等引人注目。骆建华表示,把政府监管、市场激励和公众参与有机结合起来,共同推动水污染治理目标的实现,这是“水十条”的一大亮点。

  另一方面,对企业的监管模式也将发生巨变。柏仇勇表示,强化企业责任,将激发企业从被动接受监管,到主动自觉地要求指导如何做才不违法,改变原有“猫捉老鼠式”的监管模式。

  “水十条”实施过程中,“九龙治水”的痼疾是否可以治愈?吴舜泽说,每项工作都明确了牵头单位和参与部门,协同是落实的根本。

  技术手段够不够?陆海统筹怎么搞?社会共治如何抓?伴随这一创新性治水纲领的,是一连串的问题。如何作答,等待着各地各部门的实际行动。(记者 孙秀艳)

  拿出硬措施 打好攻坚战

  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党的主张、国家意志、人民期盼,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对生态文明建设做出了顶层设计和总体部署,把环境保护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其中就有对水污染防治的明确要求。

  实施这一行动计划,将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发挥重要作用。它将进一步扩大我国环保产业市场需求,推进技术创新,并为绿色金融、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市场手段应用创造有利条件。水污染直接关系人们每天的生活,直接关系百姓健康,实施这一行动计划,是惠民生的具体体现。

  针对水污染防治的紧迫性、复杂性、艰巨性、长期性,行动计划突出深化改革和创新驱动的思路。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原则,既考虑当前,也兼顾长远;既解决好存量,也把握好增量;统筹节水与治水、地表水与地下水、淡水与海水、好水与差水的关系;突出重点污染物、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决定性作用、科技的支撑作用和法规标准的引领作用;改革创新的目的,就是加快推进水环境质量改善。

  实施行动计划,政府要拿出硬措施,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建立防止反弹的机制,以看得见的成效回应群众关切,走出一条绿色生态的发展新路。实施行动计划,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每个人都应从自身做起,增强亲水、爱水、惜水、护水的主动性。

  水污染防治,既是攻坚战,更是持久战,让我们同心协力,为建设“青山常在、清水常流、空气常新”的美丽中国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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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碧水清流,玩水嬉戏,这样的景象已成为一些人童年的记忆。取而代之的,是河湖黑臭、蓝藻频仍、鱼塘翻白。而一桩桩水污染事件更让人感受到水污染的切肤之痛。不仅如此,水已经成为制约不少地方发展的关键要素。拯救水环境,刻不容缓。

  16日,国务院正式发布《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水十条”),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水污染防治指明了方向和奋斗目标。

  排放远超环境容量,1995年来突发水环境事件1.1万起

  自“九五”开始,我国就集中力量对“三河三湖”等重点流域进行综合整治,“十一五”以来,大力推进污染减排,水环境保护取得积极成效。但是,我国水污染严重的状况仍未得到根本性遏制。

  “水环境质量差、水资源不合理开发挤占生态用水、水生态受损重、水环境隐患多,是水污染防治工作中面临的最大问题。”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饮用水水源保护处处长石效卷介绍,目前,我国工业、农业和生活污染排放负荷大,远超环境容量。高排放外加不合理的产业布局,导致突发环境事件频发。1995年以来,全国共发生1.1万起突发水环境事件,仅2014年环境保护部调度处理并上报的98起重大及敏感突发环境事件中,就有60起涉及水污染,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

  中国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副总工程师廖文根表示,我国人均水资源量少,时空分布严重不均。用水效率低下,水资源浪费严重。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为世界先进水平的2—3倍;局部水资源过度开发,超过水资源可再生能力。“海河、黄河、辽河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率分别高达106%、82%、76%,远远超过国际公认的40%的水资源开发生态警戒线。”此外,全国地下水超采区面积达23万平方公里,引发地面沉降、海水入侵等。

  “解决水环境问题,有很强的战略意义。”“水十条”主要起草人之一、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吴舜泽说,相继出台的“水十条”“大气十条”彰显了国家全面实施大气、水、土壤治理三大战略的决心和信心。

  目标设计更加贴合百姓感受,用常规治理措施不可能实现

  “水十条”确定的工作目标是:到2020年,全国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水生态环境状况有所好转。到2030年,力争全国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到本世纪中叶,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工作目标之外,还有主要指标,比如到2020年,七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到70%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全国地下水质量极差的比例控制在15%左右等。到2030年,全国七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比例总体达到75%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为95%左右。

  吴舜泽说,这些目标着眼百姓房前屋后、小沟小汊,聚焦千家万户的水缸子、水龙头,提出饮用水水源保护、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等具体指标,让水污染治理的效果更加贴合百姓感受。

  这些有时间表的目标,是不是符合实际,能不能顺利实现?

  “用常规治理措施不可能实现,而是要以真正重视、真正加压、真正投入才能达到的目标,必须努力。”江苏省环保厅副厅长柏仇勇表示,从单一的环境质量提升到生态改善再到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水十条”涉及的目标渐次递进,有很强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中国工程院院士、哈尔滨工业大学副校长任南琪非常高兴地看到消除城市水体的黑臭成为“水十条”的目标之一,他认为,这是百姓对水环境反映最为强烈的问题之一,但解决起来非常不易。“要想实现目标,必须将截污、治理、供水、排水乃至污水利用统筹考虑,做到对水的全生命周期的控制。”

  农业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所长任天志表达了自己的忧虑。流域治理、水生态改善、地下水质提高等目标,与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密切相关,但由于长期停留在保增产的理念上,化肥农药使用量过大的趋势很难在短期改变。“不仅要改变现有的污染状况,也要注意防范风险,对农业生产来说,的确有很大难度。”

  壮大产业效果明显,预计可拉动GDP增长约5.7万亿元

  当前,经济下行压力不小,在这样的时机出台,会不会带来消极影响?

  任南琪表示,“水十条”肯定会对产业经济带来影响,但这也是创造公平竞争环境的一个良好的条件。“对企业来说,新环保法实施已经带来良好的影响,企业治污的自觉性正在提升,企业的竞争优势也会在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上得以体现。”

  E20环境产业研究院院长傅涛表示,根据相关测算,到2020年,完成“水十条”相应目标需要投入资金约4万亿—5万亿元;其中近三年投入约为2万亿元,需各级地方政府投入约1.5万亿元。

  投入的增加并不仅仅是负担,也将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发展。“一般理解,治理污染要关停一些企业,可能会影响经济增长速度。但也应看到,实施意味着巨大的投资需求,可以拉动环境产业发展。”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秘书长骆建华说。

  吴舜泽告诉记者,实施“水十条”,预计可拉动GDP增长约5.7万亿元,累计增加非农就业约390万人,使服务业占GDP的比重增加2.3%,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多赢。另一方面,“水十条”的实施,将带动环保产业新增产值约1.9万亿元,其中直接购买环保产业产品和服务约1.4万亿元,环保产业将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政府监管、市场激励和公众参与有机结合,238条具体措施中90项为改革创新

  “水十条”提出了10条35款,共238项具体措施。相较以往有哪些不同,能否解决“九龙治水”等沉疴痼疾?

  吴舜泽解释,治理措施中,有136项是改进强化,有90项是改革创新,如对超标企业实施“红黄牌”管理,还有12项是研究探索性,比如研究建立国家环境监察专员制度等。所有措施坚持问题导向的方针,其中,65项是针对水环境质量改善的措施,有55项是修复保护水生态的措施,有48项是防范环境隐患的措施,还有70项综合措施。

  重要改革举措主要体现在12个方面的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包括健全自然资源用途管制制度、健全水节约集约使用制度,以及在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方面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实行生态补偿制度等等。

  以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为例,措施提出加快水价改革:2015年底前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2020年底前全面实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等多项内容。同时,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将深入推进,在严重缺水地区试行退地减水。

  这些改革举措中,发展环保市场、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等引人注目。骆建华表示,把政府监管、市场激励和公众参与有机结合起来,共同推动水污染治理目标的实现,这是“水十条”的一大亮点。

  另一方面,对企业的监管模式也将发生巨变。柏仇勇表示,强化企业责任,将激发企业从被动接受监管,到主动自觉地要求指导如何做才不违法,改变原有“猫捉老鼠式”的监管模式。

  “水十条”实施过程中,“九龙治水”的痼疾是否可以治愈?吴舜泽说,每项工作都明确了牵头单位和参与部门,协同是落实的根本。

  技术手段够不够?陆海统筹怎么搞?社会共治如何抓?伴随这一创新性治水纲领的,是一连串的问题。如何作答,等待着各地各部门的实际行动。(记者 孙秀艳)

  拿出硬措施 打好攻坚战

  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党的主张、国家意志、人民期盼,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对生态文明建设做出了顶层设计和总体部署,把环境保护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其中就有对水污染防治的明确要求。

  实施这一行动计划,将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发挥重要作用。它将进一步扩大我国环保产业市场需求,推进技术创新,并为绿色金融、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市场手段应用创造有利条件。水污染直接关系人们每天的生活,直接关系百姓健康,实施这一行动计划,是惠民生的具体体现。

  针对水污染防治的紧迫性、复杂性、艰巨性、长期性,行动计划突出深化改革和创新驱动的思路。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原则,既考虑当前,也兼顾长远;既解决好存量,也把握好增量;统筹节水与治水、地表水与地下水、淡水与海水、好水与差水的关系;突出重点污染物、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决定性作用、科技的支撑作用和法规标准的引领作用;改革创新的目的,就是加快推进水环境质量改善。

  实施行动计划,政府要拿出硬措施,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建立防止反弹的机制,以看得见的成效回应群众关切,走出一条绿色生态的发展新路。实施行动计划,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每个人都应从自身做起,增强亲水、爱水、惜水、护水的主动性。

  水污染防治,既是攻坚战,更是持久战,让我们同心协力,为建设“青山常在、清水常流、空气常新”的美丽中国而不懈努力。
温州口岸退回1.6万吨自朝鲜进口无烟煤:汞超标
温州口岸退回1.6万吨自朝鲜进口无烟煤:汞超标
无烟煤近日被浙江温州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移交温州海关作退运处理。

  据悉,这批煤炭提单重量16296吨,货值94.5万美元,从朝鲜NAMPO港出发,于2016年10月靠泊温州状元岙码头卸货。据了解,这批无烟煤是浙江一家钢铁企业从朝鲜进口的,拟用作炼钢。

  货轮靠泊后,温州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按标准要求实施取样,并及时制备样品送实验室检测。结果,该批无烟煤的汞含量检测值为0.651ug/g(微克/克),超过国家《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中“小于0.6ug/g”的限量要求。之后,该局依法出具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将该批煤炭移交温州海关作退运处理。

  “这批煤炭已经在退回朝鲜途中。”温州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15日告诉澎湃新闻,进口使用环保指标不合格的煤炭会对环境空气、土壤造成污染,损害人体健康。

2016年7月,朝鲜罗津港准备运往中国的煤炭
2016年7月,朝鲜罗津港准备运往中国的煤炭
  《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2015年实施后,浙江舟山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曾对一批氟指标不合格的澳大利亚进口煤炭作退运处理,这批朝鲜进口煤炭是浙江口岸退运的第二例环保指标不合格的进口煤炭。

  外交部发言人耿爽今日在例行记者会上就中方近日拒绝一批朝鲜煤炭进入温州口岸表示,我不掌握你提到的具体情况。但作为中方的原则立场,我们曾多次表示,联合国安理会决议对朝鲜出口煤炭有明确规定。中方一贯全面认真准确执行安理会有关决议。

  2016年,朝鲜实施两次核试验并多次发射了弹道导弹,为此,去年3月和11月,联合国两次通过决议实施对朝鲜铜、镍、银、锌矿、煤炭等出口限制。去年12月,中国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消息,为执行联合国安理会第2321号决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暂停进口朝鲜原产煤炭到年底。

  不过据联合早报2月11日援引韩国矿物资源公社报告,去年朝鲜主要矿产对华出口额为14.5亿美元,同前年相比增长11.1%。其中,锌矿增幅最大,达前年的2.5倍,铜矿和铁矿各增32%和2.3%。在对华出口中占比最高的煤炭出口额达到11.8亿美元,增长12.5%,并未受降价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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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烟煤近日被浙江温州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移交温州海关作退运处理。

  据悉,这批煤炭提单重量16296吨,货值94.5万美元,从朝鲜NAMPO港出发,于2016年10月靠泊温州状元岙码头卸货。据了解,这批无烟煤是浙江一家钢铁企业从朝鲜进口的,拟用作炼钢。

  货轮靠泊后,温州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按标准要求实施取样,并及时制备样品送实验室检测。结果,该批无烟煤的汞含量检测值为0.651ug/g(微克/克),超过国家《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中“小于0.6ug/g”的限量要求。之后,该局依法出具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将该批煤炭移交温州海关作退运处理。

  “这批煤炭已经在退回朝鲜途中。”温州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15日告诉澎湃新闻,进口使用环保指标不合格的煤炭会对环境空气、土壤造成污染,损害人体健康。

2016年7月,朝鲜罗津港准备运往中国的煤炭
2016年7月,朝鲜罗津港准备运往中国的煤炭
  《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2015年实施后,浙江舟山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曾对一批氟指标不合格的澳大利亚进口煤炭作退运处理,这批朝鲜进口煤炭是浙江口岸退运的第二例环保指标不合格的进口煤炭。

  外交部发言人耿爽今日在例行记者会上就中方近日拒绝一批朝鲜煤炭进入温州口岸表示,我不掌握你提到的具体情况。但作为中方的原则立场,我们曾多次表示,联合国安理会决议对朝鲜出口煤炭有明确规定。中方一贯全面认真准确执行安理会有关决议。

  2016年,朝鲜实施两次核试验并多次发射了弹道导弹,为此,去年3月和11月,联合国两次通过决议实施对朝鲜铜、镍、银、锌矿、煤炭等出口限制。去年12月,中国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消息,为执行联合国安理会第2321号决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暂停进口朝鲜原产煤炭到年底。

  不过据联合早报2月11日援引韩国矿物资源公社报告,去年朝鲜主要矿产对华出口额为14.5亿美元,同前年相比增长11.1%。其中,锌矿增幅最大,达前年的2.5倍,铜矿和铁矿各增32%和2.3%。在对华出口中占比最高的煤炭出口额达到11.8亿美元,增长12.5%,并未受降价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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